概述:
胎死宮內(產科),妊娠20周后,胎兒在宮腔內死亡,稱為胎死宮內。引起胎死宮內的常見原因有臍帶病變、胎兒畸形、母體病變導致胎盤功能不全供氧不足,使胎兒缺氧死亡。如死胎滯留過久,可引起母體凝血功能障礙,分娩時發生不易控制的產后出血,對產婦危害極大,故及時診斷處理是非常必要的。
癥狀表現:
1.胎動停止,胎心消失,子宮不繼續增大;2.子宮底及腹圍縮小,乳房脹感消失、縮;3.胎死時間長者;可有全身疲乏,食欲不振,腹部下墜,產后大出血或致DIC。
診斷依據:
1.胎動停止,胎心消失,子宮大小與相應妊娠月份不符;2.超聲檢查示無胎心、胎動,顱骨重疊;3.X線檢查:胎兒脊柱成角彎曲;4.羊水甲胎蛋白顯著增高;5.尿雌三醇含量〈3mg/24小時。
治療:
治療原則 1.確診后引產;2.根據不同病例選擇引產方法;(詳見中、晚期引產);3.凝血功能障礙者;可用肝素或纖維蛋白原治療;4.臨產時備新鮮血;5.抗生素治療;6.對癥支援治療。
用藥原則 1.胎死宮內以利凡諾經腹羊膜腔內注射引產為主;2.近足月妊娠死胎者,可單獨使用催產素引產;3.催產素靜滴引產前可口服乙烯雌酚,以提高子宮肌肉對催產素敏感性。
預防常識:
死胎是由某些不利因素使宮內胎兒缺氧導致死亡。此程呈漸進性,初為胎動減少,后為胎動消失至胎心消失,可歷時數日。如胎動減少或胎動消失,但胎心正常,短時內及時采用剖宮產,有時仍可獲存活的嬰兒。因此,孕期學會胎動計數行自我監測,有助于瞭解宮內胎兒安危。胎動計數方法:每日早、中、晚各數1小時的胎動數,3次相加乘4即為12小時的胎動計數。正常胎動每小時約3-5次,如12小時內胎動計數少于10次,提示胎兒宮內缺氧,隨時有胎死宮內之危,需即找醫生檢查治療。